江山市司法局“四下沉四到位”助力村社组织换届选举
- 发布日期: 2020-12-09 14:09
江山市司法局立足村社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深入下沉普法宣讲团、法律服务团、法治保障团、调解专家团,“组团式”为村社组织换届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下沉普法宣讲团,做到政策宣传、氛围营造到位。线下整合8090青年说法宣讲团、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司法助理员、网格员等力量,依托村公共法律服务站、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广泛开展“换届选举普法入户宣传行动”,发放《村社组织环节纪律“十严禁”“十不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宣传折页63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19份,横幅510余条。线上立足“江山市普法”《以案释法》专栏编辑推送村社组织换届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31期,借助江山电视台普法公益广告推送村社组织换届漫画标语129期,确保村民关心的换届选举程序、工作原则、选举要求等家喻户晓。
二、下沉法律服务团,做到全程参与、精准辅选到位。深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职能,组织71名村居法律顾问主动深入服务村,及时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社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针对群众提出征地拆迁、婚姻继承、宅基地管理等热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累计开设《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民法典》等系列讲座52场次。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以窗口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申请法律援助渠道。
三、下沉法治保障团,做到法制把关、风险防范到位。成立以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乡镇(街道)法律顾问、乡镇(街道)法律专业人员等为主要成员的合法性审查组,落实村规民约三级联审制度,开展村规民约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审核村规民约300余件,提出问题400余条,有效防范了村规民约的法律风险;按照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五不能”要求,严格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重点做好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人员的资格审查,目前累计审查78次,审查5000多人次。
四、下沉调解专家团,做到纠纷排查、矛盾调处到位。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沉“百名调解专家”,开展线下筛网式村(社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管理;依托江山市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线“百名调解专家库”,提供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点单服务,并及时做好稳控、疏导和化解工作,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17件,调解成功1612件,成功率99.69%。同时部署启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相关工作,把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素质关,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调委会主任。
信息来源: 江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