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三化”举措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 发布日期: 2020- 12- 31 20: 45
镇海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助推区矛调中心“升级版”打造,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业精治”做强支撑。今年以来,区中心人民调解窗口已解答咨询198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18件,分别同比增长21.25%,48.20%。
一、调解体系规范化,强化整体建设。优化矛盾纠纷调处对接渠道,注重与信访、法院、人社、市监等入驻矛调中心的10余个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一体化联动。派驻专业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案件,并对调处结果和问题进行反馈汇报。规范体系,制定出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发挥区人民调解协会和区调委会的指导和枢纽作用,确保全区三级调解组织“一体化”高效运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二、调解工作品牌化,擦亮“金字招牌”。培育包括“诚悦”、“心悦”、“喜悦”在内的“悦”系列调解品牌,打造全区“3+6+N”优质调解品牌建立模式,发挥区级品牌调解室的“头雁”示范效应。发挥专业力量,安排32名律师轮流坐诊,并由22名女律师组成“金石榴”家事纠纷调解团,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成立3+X”诉前民事纠纷“调解战队”,做到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主导,人民陪审员疏导,社会法律资源积极参与。今年以来,区矛调中心诉前矛盾纠纷调解量共计240件,占区中心调解总数的38.83%。
三、调解队伍专业化,重视人才培养。选任方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招牌,多部门联合面试选拔。推行调解“实战试用期”,召开岗前检验培训会,最终以多题型笔试考核检验实习成效,确定调解员人选。培养方面,以培育“复合型调解人才”和“专项性调解人才”为目标,针对中心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设立“调解员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定向式”“轮岗式”“交流式”的“三式”培育和培训。考核方面,出台《宁波市镇海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考核评定细则》和《宁波市镇海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规范》,作为中心窗口人民调解员业务绩效考核的配套制度。同时,根据调解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科学的分值赋分,对调解员工作进行有效激励。
信息来源: 镇海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