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坚持“三个导向”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 发布日期: 2020-12-30 19:54
洞头区司法局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等“三个导向”,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一、坚持目标导向,迅速推动工作落实。洞头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在接到省矫正办的工作部署后,第一时间将《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2020年度)》通过微信群转发给各司法所,在要求司法所对照考核评议项目和内容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区局也迅速查阅调查评估、矫正接收、解除矫正、训诫、警告、提请收监执行、信息化核查等执法档案,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档案。同时,还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制定考核评议工作安排表,明确考核评议时间。目前,已完成辖区7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共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06件、入矫案卷61件、调查评估案卷55件、解除矫正案卷44件、变更执行地10件、提请建议撤销案卷8件、训诫警告案卷8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此次考核评议工作对调查评估、外出审批、执行地变更、等级调整、信息化检查、电子定位装置使用、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入矫、矫中、解矫等全部环节工作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的依法规范、法律文书的完整齐全、矫正方案的个性制定、矫正情况的如实记载、日常管理的记录情况、思想汇报的真实反映、谈话笔录的规范制作等内容,坚持实事求是,逐条记录检查情况,立足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执法突出问题,准确评估社区矫正执法状况。此次考核评议工作共发现谈话笔录模板化、思想汇报内容一致化、材料签字捺印未补齐、矫正期限填写不规范、罪名填写不完整等共性问题12个。
三、坚持结果导向,全力提升执法质量。对考核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进行交流反馈,指导规范工作档案。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区局对所有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并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各司法所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原则,正视问题,认真纠正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起到优化措施、补齐短板的作用,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以卷宗质量考核评议倒逼执法水平的提高。
信息来源: 洞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