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司法局“对症下药”破解农民工“讨薪难”

  • 发布日期: 2020-12-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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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办理、事后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已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讨薪案件782起,涉及金额1763.6万元。

一、打好“预防针”,实现事前防控布局。一是织密法律援助网络。组织律师在16个镇(街道、区)、32个重点建筑工地开展现场座谈会,解答法律咨询,并悬挂公共法律服务维权指引牌,便于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二是提前防范欠薪矛盾。随着春节临近,讨薪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注重热线留言、网上咨询等农民工诉求,及时发现农民工维权、群体讨薪的疑难苗头,并开展事前代办服务,主动指导、帮助农民工收集前期证据,实现“抓早抓小”。三是优化源头用工环境。以招用农民工较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建筑业和制造业为重点,通过“进企宣传”普及欠薪的违法成本,并加强与人社、监管部门的协作,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对存在欠薪隐患的单位及时预警。

二、用好“催化剂”,加快事中办理速度。一是网上申请不用跑。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信息化要求,推广运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线上渠道,让农民工“不用跑”就能申请法律援助。二是援助供给侧改革。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及解决劳动保障等事项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坚持容缺受理、应援尽援原则,扩大维权覆盖面。针对缺乏证据但事实表述清楚的讨薪事项,采用咨询、代书、维权指引等方式助农民工维权。三是服务形式多样化。优化群体性案件服务机制,对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视情上门服务和律师提前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加大“援调对接”和协商解决力度,尽量采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降低维权成本。

三、做好“贴心人”,提升事后服务水平。一是创新质量监管工作。探索案件承办成绩单机制、质量内控机制,根据全流程监控、受援人评价等维度,综合评价服务,强化对承办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定期进行电话、上门回访,根据反馈优化办案流程,健全案件监督结果运用机制,整改共性问题,对办理质量较高的援助律师以适当倾斜指派案件等方式予以鼓励,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组建由17名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的评估专家库,重点抽取农民工讨薪案件特别是群体性讨薪案件进行质量评估,优秀率达100%。

信息来源: 永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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