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司法局四措并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发布日期: 2020- 12- 22 1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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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功能,加强府院联动“1+6”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受理并审结(含旧存)行政复议案件58件,成功调处在诉行政案件4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案件15件。

一、业务提升做“加法”。该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学习和讨论相结合,有效利用周一夜学和业余时间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集中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和经典案例,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已采购并阅读业务用书14本,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人次,集中讨论案件20余次,集体会审4次。

二、办案期限做“减法”。该局将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上墙,并在接待台和办公室显眼处放置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和文书范本,为上门咨询的群众做好指引和释明工作,避免出现当事人白跑、多跑的情况。及时接收邮寄申请材料并开通网上申请通道,实现行政复议申请一次都不用跑。除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外,合理压缩办案期限,实行“当日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今年以来,除因案情复杂延期审理的案件外,平均办案期限为33.5天。

三、指导服务做“乘法”。该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依法作出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的复议决定;在案件审理完结后,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通报、行政复议建议书等载体指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反馈。今年以来,已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决定8件,制作行政复议通报3期,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4次。

四、机制障碍做“除法”。该局打破书面审查常规模式,采用“听证+调解”方式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减缓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的对抗心理,缓和紧张关系,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使行政复议工作更接地气、得民心。今年以来,已开展“听证+调解”40余次,召开协调会10余次,通过调解方式实现结案16件。

信息来源: 嵊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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