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三举措实现法律援助“量质并举”
- 发布日期: 2020-12-16 10:37
海宁市司法局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提升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2020年以来,市司法局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33件,居嘉兴首位,案件办理满意率达100%。
一、强化政法一体化,援助覆盖面再扩大。落实降低经济困难认定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规定,并按规定对特定群体援助对象实行免经济状况审查及不设事项范围。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与同级政法各部门协同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案件应用工作,已办理126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受办农民工讨薪案件770件,涉及金额1482.1万元。加强与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再推进。深化法律援助就近“最多跑一次”,推行全省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跨地域转交服务,实行设区的市全市区域内一体化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制”“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落实。完善审批权下放,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受办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09件,其中群体性33件472人。
三、构筑高标准服务,网上云体系再创新。全面执行《海宁市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实施方案》和《海宁市法律援助质量绩效评价办法》,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加强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的联系沟通,不断健全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依法规范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启“互联网+”的“云”听庭评议模式,“云”评议突破地域、人数的限制,实现从“线下”向“线上”的拓展,实现听庭评议监管全时空,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