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创新调解模式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 发布日期: 2020- 11- 09 15: 17
松阳县司法局牢固树立“调解在前”理念,突出“整体智治”思维,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县统筹、控新减存,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该县已连续15年获“平安县”称号,夺得全省首批一星“平安金鼎”。
一、聚焦体系重构,建立联动联调新格局。一是构建一体化的大调解网络。重构调解组织建设,搭建起以1个县级联动联调中心为核心,8个乡镇联动联调片区分中心为支点,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为支撑,N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村(社)调解组织为基础的“1+8+19+N”大调解体系,实现调解体系上下贯通。二是搭建实体化的调解枢纽平台。构建具有综合性、实体化的“1+8”联动联调多元解纷枢纽平台,统筹县域内(片区内)所有调解资源,联动警调、诉调、检调等调解组织和行业专业人士等社会力量。自平台建立以来,主动参与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历史遗留难案83件,成功率达100%。三是建立规范化的纠纷化解流程。出台《关于构建矛盾纠纷逐级化解导引机制的实施意见》,压实调解责任,形成“村(社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动联调分中心-县(联动联调中心)”为主干的“矛盾纠纷逐级化解导引”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聚焦力量重整,优化调解资源新配置。一是整合人员力量。按照“统一聘用、统一派驻、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管理要求,由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统一选聘5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县矛调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实现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管理、统筹调度、同向发力。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调解工作所需“财、物”等要素的保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合计354万元)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位列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前列。三是优化考核激励。建立“多劳多得、奖优罚劣”激励制度,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考评和计件奖励相结合的取酬方式,计件奖励每件最高可达5000-10000元。同时,对聘用期内考评不合格,如“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率低于95%”的调解员,予以解聘,不断倒逼调解员主动排查化解纠纷、全力攻坚克难。
三、聚焦活力重焕,激活基层自治新力量。一是鼓励基层自治创新。探索建立村民自主议事协商机制,提高基层调解的自主性、积极性。如斋坛乡花田坌村建立人民调解“民间承包”模式,由村委出钱、村民承包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就近快速调处。2005年以来,该村无一例矛盾纠纷上交,成了如今的“社会治安示范村”。二是发挥乡贤调解作用。搭建乡贤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平台,发挥乡贤“人熟、事熟、理熟”的优势,提升解纠实效。如望松街道成立“乡贤调解中心”,推选出63名乡贤调解员,参与化解村内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街道乡贤调解员共参与调解纠纷126件,成功率达99%。三是深化区域治理合作。鼓励地域相近、人文相亲的相邻村,自发成立联合调处平台,形成区域自治合力。如大东坝镇石仓片区联合成立“联防联调中心”,常态化开展治安巡逻和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十年来,累计化解纠纷5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9.5%。
信息来源: 松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