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司法局“三立足”法护夕阳红
- 发布日期: 2020-11-05 13:59
莲都区司法局积极立足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职能,不断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立足法治宣传,培育爱老“新风尚”。一是开展老年人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九九”重阳节、“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建由律师、资深调解员等组成的老年人公益服务队,深入全区14个乡镇(街道)、敬老院,通过发放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宣传。二是创新开设“方言讲座”。针对老年群体实际,采用标准的“丽水方言”,向老年人授课讲解防范电信网络、金融诈骗宣传等热点内容。三是加强线上宣传普及。借助莲都普法网、“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载体,深入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老年人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老年人专场方言讲座14场,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40余人次。
二、立足法律援助,织密助老“服务网”。一是开辟“绿色通道”。针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免审其经济状况。对老年人赡养等影响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申请优先办理。二是加强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设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区老龄委、残联等行业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沟通联络,做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三是预约上门服务。对患重病、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现申请法律援助“一次不用跑”。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6件,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通过容缺受理、绿色通道惠及6人,提供上门服务2次。
三、立足人民调解,搭建帮老“大格局”。一是积极探索“援调对接”非诉工作模式。针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援助案件,积极搭建调解平台,指派援助律师参与调解,避免诉累,维护家庭和睦。二是提高调解员调解涉老纠纷的业务能力。在基层调解员培训中,重点突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把握应用以及与老年人沟通交流技巧的提升。三是加大涉老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实行区级层面一月一排查、乡镇(街道)每周一排查、村级日常排查、重点时段专项排查制度,实现涉老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涉老纠纷排查走访60余次,调处涉老纠纷68起,成功59起,举办涉老纠纷调解专题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300余人次。
信息来源: 莲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