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
- 发布日期: 2020-11-25 16:16
三门县司法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三大方针,走规范化、专业化道路,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一、分类管理,特殊保护。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四个原则,对目前在册的9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单独管理,严防信息外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
二、劳教结合,注重疏导。一方面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针对未成年人自控力差、心智不成熟、容易冲动等性格特点,定期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消除其心理障碍,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避免再次误入歧途。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多因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密切且缺乏对是非的判断和对法律的基本了解,通过公益活动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自行学习社区矫正教育读本并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与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授课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三、规范监督,落实责任。一是严把入矫关,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充分认识违法犯罪产生的不良后果,促进其认罪伏法。二是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原因等因素安排适宜的工作人员,制定科学的教育矫治方案,施行“一人一策”。三是通过微信、手机位置信息核查、浙里矫(心岸)APP签到等技术手段,有效进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违规预警,同时通过电话汇报、当面汇报及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四、加强协调,重视沟通。加强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的联系,通过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电话访问等形式,督促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志愿者的沟通、交流,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内心世界和帮扶保护需求,促其健康成长。加强与相关社会机构的联系,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异地就学、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问题。目前已成功协助落实3名未成年矫正对象返校就学,协助1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因异地就学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另对5人就业提供相关帮助。
信息来源: 三门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