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新机制

  • 发布日期: 2020- 11- 20 16: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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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司法局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深化诉源治理,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信访与涉案部门的衔接,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建立行政争议“4+X”实质化解新机制。

一、发挥“一个平台”主体作用。以开化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在涉诉行政争议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和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效力确认等方面的对接、配合。由县行政争议中心发挥牵头作用,对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疑难纠纷,邀请检察院、信访局参与行政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二、保障“三个目的”主导作用。在重大行政争议中,“4+X”模式以群众暖心、干部安心、政府舒心为目标。为群众“撑腰”,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督促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履行职责,以高规格的调解力量让群众在调解过程更放心。为干部“鼓劲”,善用容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信心,对涉纠纷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保护干部不因此被追究个人责任,但滥用职权、徇私等故意行为导致化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除外。为政府“省心”,多单位联合参与调处行政争议案件,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确保重大行政争议快、实、好调处,将有群体事件风险矛盾事件遏制在萌芽阶段,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深化“4+X”模式合力作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化解为举措,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行政复议和信访职责,形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由检察院、信访局选派人员通过旁听、参与听证、调解等方式参与办理、审理过程,对涉案行政行为履行监督职责。对重大行政争议案件、高败诉风险案件专题分析,共同研讨存在的具体问题,定期通报败诉案件及败诉风险,督促涉事行政机关确定具体解决方案,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诉源治理。

信息来源: 开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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