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司法局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 发布日期: 2020- 11- 18 17: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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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司法局在制度设计、优化流程、主动介入三方面精准发力,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一、制度设计,打造审查一体化框架。一是明确“谁来制定”。制定《关于印发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金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的通知》,确认32个行政机关具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二是明确“怎么审查”。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送审材料、备案要求等,对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明确“如何监督”。制定《金东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分解清单》和《金东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问题清单》,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情况每月汇报,季度通报,纳入法治政府“晒拼”内容,年底开展行政规范性专项督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优化流程,加强审查无缝式对接。一是强认识,提升审查重视度。开展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内容的常务会会前学法,司法局局长亲自授课,深度讲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制发程序及常见审查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强流程,提升流转顺畅度。织密审查覆盖网,建立了府办立项分流制度。起草部门启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文件初稿由区府办接收初审,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流转跟踪,区司法局甄别反馈,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三是强对接,提升部门契合度。压实部门责任,立项后即要求起草部门确定专人对接,加强文件起草前期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协调性评估。审查中的疑问实时沟通,及时反馈并根据审查意见对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三、主动介入,提供审查一条龙服务。一是专人派驻,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派员进入专项工作小组,全程跟踪项目进度。对拟出台的政策,把好制发程序关口,引导项目进行充分调研,推进公开征求意见实质化运作。二是“双查”并重,开出审查修改良方。合法性审查为主,合理性审查为辅,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与合法性审核机制的相互衔接。三是顾问参与,专业人才全程服务。坚持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制度,在全区试运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统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承担全区法律顾问工作,选派专人入驻司法局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从前端到末端的全程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 金东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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