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司法局抓“关键少数”筑牢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 发布日期: 2020- 01- 06 19: 12
鹿城区司法局注重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对象的学法工作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知法、学法、用法能力,切实增强全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抓日常学法,引导领导干部知法学法。全面实施职责清单制度,由区委书记与各单位一把头签订《鹿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积极普法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公务员三年轮训,截至2019年底共举行22期轮训班,3599名公务员集中接受了一次法治素养再学习。依托 “学习强国”“温州市公务员网络学堂”等平台,以积分考核制引导领导干部养成每天学习、持续学习的良好习惯,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抓任前考法,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制度,每年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全年宪法专题学习不得少于1次。注重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条件,凡是人大任命与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切实从干部选拔环节把好法律素养考察关。截至目前,连续5年实施任前考法,累计311名区管领导干部通过考试。
三、抓年度述法,促进领导干部用法依法。将领导干部述法《镇街、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在年终述职报告中总结学法、用法、守法、普法的工作开展情况,实现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的同步推进,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自觉。同时,每年11月对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和全区党政机关、市以上垂直管理单位在鹿派出机构的全体公务员实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覆盖全区100多家单位3500余名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