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治、调、防”三位一体深入开展交通领域诉源治理
- 发布日期: 2020- 01- 21 11: 14
海宁市司法局结合诉源治理及“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参与源头治理、非诉调解、强化宣传,多角度对交通安全领域深化治理,预防和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
一、注重源头治理,夯实道路安全基石。在“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下,海宁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享共治”。海宁市司法局结合“路长制”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过交通事故倒查、处理,提出合理意见,推进交通设施提升。以法治宣传为手段,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车辆大整治,落实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措施。2019年交通事故数、亡人数、伤人数同比2018年均实现下降,其中交通事故总量系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二、强化非诉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搭建交通事故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联动预防化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和优势,实施“快处、快调、快赔、快结”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整合市调委会、交调会、各镇村级调委会、律师调解室等调解资源,与市交警中队、市法院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提高效能。强化对出警民警、协警的调解业务培训,前移调解关口,对轻微事故进行快速化解。建立交通死亡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并现场办公研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和矛盾化解策略。2019年以来,通过非诉讼途径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2800多起,其中亡人事故全部调解成功,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长效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实施精准教育,以中小学生、老年人、新居民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宣传。通过对电动车粘贴车身反光条、赠送头盔等形式逐车逐人宣传。全面推行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纳入“全科网格员”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交通违法劝导、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以来,举办交通安全专场法治宣传25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广播 、标语等形式,基本实现普法宣传100%覆盖率。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