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委书记梅式苗批示肯定该市律师调解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1-02 17:15
临海市司法局总结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第三方”身份优势,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律师参与调解案件641件,进入调解程序429件,成功调结243件。近日,临海市委书记梅式苗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律师调解工作。
一、强协同、建机制,落实制度化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市法院、市劳动仲裁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局长任组长,三家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出台《临海市律师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律师调解模式、调解员资质条件、调解范围,建立案件委派委托移送对接、案件回避、奖惩以及律师调解联席会议、定期会商交流、案管中心值班等制度。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实施、同级负责”原则,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根据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参照援助案件标准发放补贴。
二、搭平台、选人才,推进专业化支撑。一是搭建律师调解工作平台。坚持因情构建,严格条件资格审查,成立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和网上调解等6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涵盖群众法律诉求较为集中的热点部门和全市规模以上律师事务所。二是建立律师调解员人才库。通过自主报名、资格认定、合议审查等环节,遴选35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业务精的律师组建人才库,面向社会公示,推行动态管理、梯队培育。三是注重律师调解业务培训。将律师法律专业与调解技巧有机结合,邀请全国模范调解员开设律师调解讲堂,为律师调解员传授讲解处理日常调解事务、规范调解程序等业务知识和调解技巧。
三、树理念、重引导,坚持职业化引领。一是把握角色定位。突破律师传统执业范畴,推动将律师服务领域延伸至全方位、多元化的非诉讼渠道,将律师由传统的对抗式诉讼代理模式向多元纠纷化解模式转变。严格遵守中立原则,明确利益回避机制,提升公信力。二是更新执业理念。推动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相融合,充分考量案件调解的法治化和社会性,在追求“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释法明理、化解争议。三是强化公益引导。加强律师调解员的公益服务教育,引导律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理性服务社会发展,拓展律师业务新领域,积极探索公益性与市场化“并轨运行”机制。
四、促规范、求实效,实行程序化运作。一是规范律师调解程序。严格条件审查、分流指派、分类调解、协议签订等程序,按照“一案一档、立案必存”,强化案卷管理。对在规定期限未能调解的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二是引入司法确认机制。畅通“诉调对接”机制,推行司法确认,在审查期限、审查程序和申请费用等予以保障,确保律师调解工作与法院司法确认无缝对接。三是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落实律师调解案件回访制度,开展案件协议履行情况和律师调解员满意度调查。建立由政法委等部门11名专业人员质量评估专家库,按照“三统一”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