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立足“三堂课”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

  • 发布日期: 2020- 01- 16 17: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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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文件精神,以实施《新公民道德纲要》学习活动为抓手,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通过纪律规范、警示教育、心理矫治三堂课,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质量。 

一、上好“纪律规范课”,强化身份意识。“一谈”,监狱派驻民警参与入矫谈话和个别谈话,强化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评定,分类矫正,切实做到因人施矫。“二练”,由监狱派驻民警对新入矫人员开展队列训练,强化新入矫人员的纪律观念,树立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为矫正期限内服从监管,积极矫正打下基础。“三宣告”,集中进行入矫宣告,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听取训诫,宣告入矫,强化日常管理震慑力。2019年,共开展入矫谈话746人次,个别谈话3729人次,队列训练318人次,集中宣告365人次。 

二、上好“警示教育课”,强化守法意识。一方面全面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的监督管理规定,引用近期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的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切实绷紧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派驻民警身份优势,结合其罪犯管教经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摆正自身定位,提高认罪服法意识,以正确、健康的心态面对判罚,服从管理踏实改造。2019年,共开展警示教育325人次。 

三、上好“心理矫治课”,强化改造意识。一是与市心理卫生协会、心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讲座,不定期安排对个别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二是针对新入矫和部分有心理问题的社矫对象,在市社区矫正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心理咨询师工作日坐班,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加强心理测试和偏差心理疏导纠正行为等工作,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心理障碍,缓解心理压力,增强自我调节和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定时定点。每月固定时间,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入矫心理教育和团辅活动。2019年以来,共开展心理测评及心理咨询活动1452人次,心理讲座32场1209人次,入矫心理教育477人次,团辅109人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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