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四大行动”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 2020-01-13 18:07
湖州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强体、塑形”四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扩面行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由审判阶段向侦查起诉阶段延伸,在各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充实法律援助律师292名,全市办理刑事援助案件2225件,同比增长26%。推进民事法律援助全方位,着眼应援尽援,聚焦困难家庭、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和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构建线上线下法律援助新格局,全市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323件,占案件总量的59.9%。推进在线法律援助全时空,政府购买12348热线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解答来电咨询15649人次、留言咨询88条,群众满意率97.6%;全市引进23台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6531人次。
二、开展提质行动。全面推广“案件首办责任制”,积极稳妥、因地制宜,选取9类案件将审批权下放乡镇,实行首办责任制,审批派三岗合一、一人通办,首办责任制案件898件,申请时间从1个工作日缩短到20分钟。全面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在安吉县先行先试,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情况可以书面承诺替代,办理承诺替代案件8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通过随机抽查、事后核查,未发现虚假承诺情况。全面推进“案卷质量评估制”,深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分类细化标准,建立专业队伍,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案卷180件,查补弱项、整改提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水平。
三、开展强体行动。建优“一站式”窗口。以市、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业务规范化;以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主干,健全法律援助与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机制;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依托,将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推广到群众身边,实现“指尖办”“掌上办”。建强“专业化”队伍。开展法律援助队伍上岗培训、分级培训,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参训率达98%,增强培训针对性、普适性;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加强实战锻炼,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建立“常态化”机制。创新“信用+法律援助”便民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者信用档案,建立服务承诺、奖惩修复机制,对受援人实行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提升受援群众获得感。
四、开展塑形行动。主题实践惠企便民。开展“最美服务窗口”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环境舒心、态度暖心、效率省心、质量放心贯穿到援助工作的全过程,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9.8%。主题宣传形成声势。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平安乡村行”法律援助日主题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广场活动,营造氛围,提升知晓率、影响力,4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典型培育创新赋能。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在全市开展“十大法律援助之星”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