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全覆盖”式法律服务化解公民行政复议难题
- 发布日期: 2019-09-23 17:12
江北区司法局从“群众利益”出发,着眼“群众需求”,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面详细的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力求行政复议便捷、法律服务精准、工作流程简洁,畅通公民行政复议的通道。
一、受理范围覆盖广。考虑到群众需求,法律援助服务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多方位覆盖,可以申请的案件包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许可”在内等具体行政行为,将“土地确权”“农业承包”和“违法集资”等多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类型纳入受理范围,做到群众遇案有援,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切实保护。对有现实困难的老年人和残疾人,能够证明是“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或者是由福利机构供养、单位给予抚恤金的,均给予特殊保护,扩大援助案件的类型范围,不受一般申请的限制,实行全方位覆盖。发现申请事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秉持“执政为民”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理途径解决,帮助当事人实现合理诉求。
二、申请流程短平快。群众可直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日常接待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机构和司法所认为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均积极引导公民申请法律服务。申请材料简单化,仅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所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申请人不清楚的,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当场向申请人进行说明,做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根据法律服务的类型,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调解”三类不同的当事人申请分别受理,实现业务分流,提供专门的指派、反馈和统计,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三、法律服务质量高。全面考量指派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根据具体案件选派适当的人选提供服务,做到专案专人、一案一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设立回避制度,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和涉案机关的法律顾问依法实行回避,力求全案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在程序上打消群众顾虑,推动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常态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分析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情况,研究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反映群众的意见并改进工作,达成长效反馈机制,顺应时代变化,优化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