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立法提升老年人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发布日期: 2019- 08- 30 10: 27
杭州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经修改完善后,已正式提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立法背景
近五年来,杭州市人口呈现高龄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比重逐渐加大的特点。今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杭州调研时提出了杭州居家养老服务全国领先的要求。杭州市以解决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通过地方立法推进改革,逐步建立全面覆盖、方便可及、适度普惠、稳步提升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作为今年杭州重点立法项目,实行“双组长”工作制,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司法局按照法定程序和立法工作规程开展《条例(草案)》的审查和修改完善工作,确保立法质量。一是分不同层面听取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50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2次邀请老年人协会代表、老年人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将草案文本发送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征求意见,在市政府及杭州司法行政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与市政协社法委、民革杭州市委会开展立法协商,提交市妇联开展性别平等评估。三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部分法律界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三、制度创新
一是完善“互联网+养老”杭州模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咨询养老政策,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安全监测等服务。二是推进医养结合。为居家老人提供个人健康建档、家庭医生签约、上门巡诊和家庭病床服务、优先就诊服务和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等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三是分层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经济条件、身体状况,为六十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提供“保基本”型和“适度普惠”型的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实施子女护理照料假制度。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对独生子女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5天的护理照料假,护理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五加强资金保障。规定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提前实现“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目标。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