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三举措”全面普及值班律师制度

  • 发布日期: 2019-07-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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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日前,该市司法行政和检察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认罪认罚工作中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值班律师全覆盖。 

一、规范值班律师选派。建立值班律师名单,在全市范围内选拔69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操守良好、具有承办刑事案件经验的专职律师,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遴选、派驻至对应的检察院、看守所,采用“值班制+预约制”模式,全程为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各类法律帮助。 

二、明确值班律师职责。值班律师在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依据,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检察院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在场见证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三、强化值班工作保障。设立专门的值班律师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提供后勤和技术支持,保障值班律师办公环境。明确补贴标准,暂按每件不超过300元额外发放法律帮助补贴,提高值班律师工作积极性。设置法律帮助工作记录表等格式文书,规范文书归档,通过检查《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法律帮助工作记录表》等台账,对法律帮助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过值班律师代收法律帮助通知书缩短文书流转时间,简化受理和指派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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