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推行“一线工作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9-06-04 16:56
  • 浏览次数:

长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进一步发展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在和平镇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一线工作法”,形成“领导一线指挥、问题一线解决、矛盾一线化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重预防,强排查,提前介入。成立矛盾纠纷化解“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结合“镇互动式社会治理大走访”活动,要求各村居调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做到分析预测,坚持预测走在排查前,在预测的基础上精准排查,对于捕捉到的纠纷信息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5月中旬,和平镇排摸矛盾纠纷隐患30余起,均妥善化解。

二、明主体,定考核,一线解决。“一线工作法”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需上报的矛盾纠纷必须经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解两次以上、其中主要领导必须参与一次以上,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然后按条线进行上报。方案实施以来,和平镇1-4月矛盾纠纷上交数由2018年同期的31件降至14件,其中一起涉及白茶采摘季的意外死亡纠纷也由村调委会调解成功,矛盾纠纷上交数明显减少。

三、厘责任,清条线,及时化解。明确条线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条线负责制,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由条线分管领导指定专人深入一线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严禁推诿扯皮。对于疑难复杂纠纷,分管领导必须到一线对矛盾纠纷化解进行指导。涉及信访的由相应负责人处理,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有效、就地化解纠纷。

四、整资源,建机制,多方协作。统筹乡镇各部门力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坚持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建立协作制度,全方位发力,人人参与,合力化解。今年针对采茶季易发生矛盾纠纷的特点,提前召开镇各部门研讨会,就青叶市场时序、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进行会商研判,提前部署、尽早谋划,今年茶叶季和平青叶市场秩序井然,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