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司法局以“法治小院”构筑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新样板”

  • 发布日期: 2019-06-1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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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司法局聚焦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身的“法治小院”,构建起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新样板”,为村民提供精准、优质、普惠的“法治产品”。  

一、因地制宜,夯基垒台通关节。注重延伸“法律进村居”工作的触角,拓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力打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末梢关节。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中闲置的房舍、茶馆、老年活动室等场地资源,进行合理化改造,植入法治元素,建成具备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功能的法治小院。目前,全市已建成法治小院示范点3个。如桐乡市梧桐街道桃园村法治小院是利用村民闲置棚舍改造而来,濮院镇永越村法治小院是对原先的老年活动室、闲置物业用房进行改造提升而建的。  

二、功能集成,立柱架梁活脉络。结合村民实际的法律需求,系统集成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谋划设计并推动建立法治小院的主脉络和框架结构。法治小院内建有人民调解室、心灵驿站、法治剧院、法律服务室等功能室,并配备法律图书柜和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等设备。村民可以通过自助机实现远程视频法律咨询,也可在法治剧院内参加法治讲座、观看普法视频。在人民调解室内,村级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可以开展村民之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疑难矛盾纠纷还可通过视频与市社会矛盾联调中心对接,寻求律师及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参与视频调解。同时,人民调解室与心灵驿站隔墙相设,方便在调处多发易发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时适时引入心理服务,提升调解实效。  

三、落地生根,叠瓦砌翎促循环。积极推动法治小院功能的落地落实,让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循环。每月5号和25号,由村级法律服务团成员在法治小院内值班坐诊,就近解答法律咨询,靠前预防和化解纠纷。如梧桐街道桃园村法治小院值班律师成功帮助化解一起檇李买卖纠纷,并起草了一份买卖合同模板,面向檇李经营户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发挥法治剧院精准普法载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视频学习、以案说法。如前期以村民金某交通事故为例,以案释法面向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借助法治小院平台,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受教育村民达3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40余人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起。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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