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四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 发布日期: 2019-06-14 11:11
象山县司法局围绕创建“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内挖资源、外搭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394件,调解各类纠纷58件,挽回经济损失2014.2万元。
一、“一站式”平台。升级改造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项目整体入驻其中,实现“一幢楼办事、一体化服务、多窗口联动、一站式办结”,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经济、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第一窗口”。
二、“便捷式”网络。积极构建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延伸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同时,建立站点值班制度、配备自助查询机、简化相关办事流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三、“智慧型”手段。以“智能法律咨询平台”功能为基础,整合“12348”浙江法网的法律服务资源,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平台;加快各镇乡街道、重点村视频咨询接待点建设,引进5台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机实时接待咨询121次,计算赔偿38次。
四、“立体化”宣传。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政法铁军下基层”“三服务”等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下基层、进企业、入军营,在服务中宣传。同时,强化新媒体运用,综合“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今年开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资料 10000多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推送普法资讯160余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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