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三路径”打造高质量法律援助样板 

  • 发布日期: 2019-06-1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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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创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要求,坚持听民声、顺民意、合民心,以“三路径”打造高质量法律援助样板。 

一、铺设基层援助路径,夯实服务基础。制定实施《平阳县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试行规定》,将法律援助拓展到行政领域。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所需手续及流程,在窗口展示范本便于办事群众填写,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实行申请、审查、审批、指派一次性办妥。延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将初审服务延伸到基层站所。截至4月底,今年已受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容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开展邮政快递服务18次,发放一次性告知单238份;各司法所初审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初审率64.9%,初审案件受理成功率达100%。 

二、拓宽站点融合路径,擦亮服务品牌。在昆阳、鳌江、水头、萧江、万全、海西六大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增设“新居民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建立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在法院、看守所、检察院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机制。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海西、南麂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配置人工智能自助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24小时不间断的专业法律服务。截至4月底,今年已受理农民工案件234件;为8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通过看守所工作站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场次,受理28件法律援助案件。

三、完善监督考评路径,提高服务质量。出台《平阳县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一案一评”制。根据示范本标准,通过抽查、检查,每年评选一定量的优秀卷宗和不合格卷宗。借助在线评估系统组织人员对上传案件进行量化评分,对承办人员程序规范性和执业水平作出综合评价。推进“听查评访”案件监督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对归档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截至4月底,今年已通过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平台评估案件31件;开展援助案件听庭24次,完成听庭评议24份,回访61人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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