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部署会

  • 发布日期: 2019-05-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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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以及司法部5月工作例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要求,5月8日,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部署会,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工作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级干部、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晓晔,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兰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律服务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省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服务理念、规范执业行为,防范队伍管理和执业过程的重大风险,推动法律服务队伍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理念,深刻反省拜金主义、逐利现象,净化行业风气,维护行业形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满意度、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部署会上,王兰青指出,集中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净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必须长鸣法律服务行业风险警钟,将警示教育当做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好落实,一是聚焦认识短板,着力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聚焦管理短板,着力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的基础管理责任,发挥党组织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引领作用,有效落实法律服务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人员的管理规范;三是聚焦监管短板,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政管理的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四是聚焦自律短板,着力突出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指导功能,健全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行业惩戒等制度,将自律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朱晓晔强调,部署开展全省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是一项整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教育引导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面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执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警示教育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发挥监督管理的约束力和指引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监督,全面规范执业行为,从严查处惩戒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创新,实现新时代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与会代表就法律服务行业的队伍管理和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等进行了交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律师工作部门分别组织了专题讨论。

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和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省、市律师协会会长,省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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