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三有”举措优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成效

  • 发布日期: 2019-05-2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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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始终把残疾人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维护全市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受残疾人法律咨询326件。

一、强化残疾人工作体系建设,保障服务有质量。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建设,为残疾人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利用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残疾人法律咨询接待与案件初审工作,实现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全面启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实现实体与网络平台互通,推进法律援助网上运行,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律援助。实现法律咨询热线7*12小时接听,24小时短信留言,充分满足全市残疾人群体法律咨询需求。

二、优化残疾人便民服务措施,保障服务有温度。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无障碍化建设,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在大厅放置便民服务柜,柜内放置医药箱、老花镜、雨伞等共享物品,满足残疾人群众需求;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持残疾证的当事人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但案情清晰的残疾人案件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对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推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结合“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专题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律师在村社、企业开展专题咨询服务,为广大残疾人群体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保障服务有水平。全线上调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将民事案件补贴从1500元/件调整到1800元/件,有效增强办案人员积极性。指派业务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执业律师承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商,共同探讨,拓宽办案思路,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当事人回访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确保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及时高质量完成,最大限度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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