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司法局“五字诀”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 发布日期: 2019-05-2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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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积极整合社会工作者资源优势,从“统、研、选、育、考”五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

一、坚持“统”字为先,精准定位。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以我为主”,及时确立“统一组织招录、统一管理使用、统一薪酬待遇、统一签订合同”等“四个统一”的目标定位,确保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研”字为基,落实保障。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人员编制和财政支持。经过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并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最终确定“编制”和“经费”两个关键问题。在人员编制上, 按照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的比例足额核定。在经费保障上,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选”字为本,广泛择优。加强与民政、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协调衔接,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方案。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全视角精准识人,全过程层层把关,在全省率先完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招录2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其中,本科17人,研究生及以上2人,具备社工专业资质2人,确保了队伍素质的高起点。

四、坚持“育”字为重,提升素质。积极推进“素质倍增”计划,对新招录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进行专项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通过专家学者教学、监所见学、现场考察等方式掌握工作要求,再由师徒结对、实训演练,尽快提高其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矫正论坛”“每月之星”等活动,积极营造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推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五、坚持“考”字为要,从严管理。制订《吴兴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实行星级评定制度,依据专业资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分三个档次定期评选星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严格考核制度,从业务能力、工作创新、日常考勤等方面,全方位考核,定期排名。将考核实绩与绩效工资、合同签订挂钩,年内连续四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合同,确保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整体质量。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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