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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治融合”为主抓手 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落地见效 ——记二等功集体桐乡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19-04-22 09:55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为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发源地,桐乡市司法局以“三治融合”为主抓手,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示范创建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落地见效。
突出阵地建设,健全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立足文化渗透,始终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加强“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主载体,着力打造让老百姓在生活生产中“看得见、摸得着、受欢迎、得实惠、见实效”的法治文化阵地,在潜移默化中积极引导老百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一是提档升级,打造精品示范群。在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法治文化与党建文化、德孝文化、地方文化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环境协调、易学易懂、广泛覆盖”的原则,渗透阵地、抢占阵地,借势借力、提质扩面,紧紧依托广场、公园、步道、礼堂、居民园落、便民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等,重点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精品线、特色群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87个。二是法德并举,打造主题宣讲营。以村级文化礼堂为主平台,建立法治课堂、文化礼堂、道德讲堂“三堂融合”宣讲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考核”。重点抓牢村(居)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一月一法”学习制度,实行常态化的“会前学法”制度,基层会前学法成为惯例。加强“三治融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尊法守法等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开展“遵纪守法好公民”评选,开展系列“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说身边法”活动,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将法治节目融入文化下乡、全民阅读、公益电影播放等,多方位、多形式、多途径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互联互通,打造媒体矩阵图。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能见度、影响力为重心,构筑“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宣传教育传播体系,形成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模式。建立媒体联盟,开设“法在身边”电视专栏和“法治时空”报纸专栏,形成纸媒电媒一体的宣传阵容。建立微信联盟,提升“桐乡法治”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全面建立村级“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结合农村社区特点,实现“菜单式”普法,及时发布与农村(社区)相关的常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建立微博联盟,实时传递法治正能量,时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突出创新发展,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立足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三治融合”理念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发挥网格优势,织密信息收集网。积极融入“四个平台”建设,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依托全科网格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信息采集、日常巡查、入户走访、矛盾调解等工作。创新运用“司法E通”等新载体、新手段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反馈、调处等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如,乌镇镇建立健全“乌镇管家”矛盾纠纷收集处置模式,积极运用“乌镇民情”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完善矛盾纠纷信息“网上收集网下处置”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大峰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等专项行动,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彰显模范效应,引入道德评判团。创新建立道德评判团和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制度。建立健全道德评判团制度,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三小组长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道德模范代表等组成村级道德评判团,以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为准则,参与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发挥道德评议作用。建立健全道德观察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模范等有道德威望的人员中选聘道德观察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了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和满意率。三是借助社会力量,打造品牌调解室。深入推进村级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村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性质和工作范围。以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为依托,借助社会力量,深入挖掘、选聘具有丰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威望高、口碑好、业务精的人员担任调解员,重点打造了东安村“民生三伯伯”、崇德社区“和事佬”、杨家门社区“老叶法律诊所”等特色品牌调解室13个。
突出资源下沉,健全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立足需求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畅通渠道,搭建专业平台。按照“高效便捷,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室打造,优化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参与村级纠纷调处,为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服务箱,实行法律顾问姓名、照片、联系电话“三公开”制度,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方便群众随时获取法律服务。二是整合资源,打造专职团队。以百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这“三团两会”为依托,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完善村级法律服务团工作机制,全市共建有村级法律服务团80个,重点发挥律师的主力军作用,细化村级法律服务团和法律顾问的工作规则和服务清单,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时间,实现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团的职能融合和优势叠加,真正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顾问需求。三是集中优势,开展专项服务。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乡村振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开展村级法律体检、村规民约修订、合同合法性审核等专项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等献计献策。全面推进“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以“三问三送”的形式,深入开展“百名干部百名律师进村入企”集中大走访大服务等专项行动。
突出品牌打造,健全常态化法治示范创建机制
立足示范创建引领,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主载体,积极推进“三治融合”建设。完善“六步法”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程序,健全法治创建机制,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党建引领,把牢目标航向。坚持党建引领,把牢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以党建带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站、党员志愿者等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新农村建设,激发基层民主活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加快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规划引领,协调有序推进。抓前期规划,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司法所上报规划进行预审,定向书面下达法治创建规划至所属镇(街道)。抓中期培育,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每年初列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抓后期督查,建立健全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动态管理,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目前,全市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0个,嘉兴市级127个,桐乡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示范引领,展现地方特色。坚持示范引领,在民主法治创建中突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打造民主法治创建示范典型,凸显地方亮点特色。如高桥街道越丰村以“三团两会”为抓手,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模式,实现村民民主自治和村级规范管理。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