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司法局坚持“三民”原则 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2019- 04- 02 1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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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顺民意、合民心、听民生,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018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1845批次,“12348”热线咨询4591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39件,其中刑事634件,民事1005件,受援人数1639人,共挽回经济损失843余万元。

一、功能设置顺民意。中心新址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装修,并于2018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中心服务窗口根据实际功能需求,将接待大厅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等待区,并在省厅“3+X”的基础上升级打造为“6+X”模式,“6”即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律师服务、人民调解,“X”即为综合服务。同时配有“12348”法律咨询接听室、远程视频室调解室等,并设有休闲等候区、残障人员便捷通道、书写台等便民服务设施。服务大厅内设有电子宣传屏和触摸式查询机,向群众展示中心各项业务指南、人员公示和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满足群众自助式查询需要。

二、服务内容合民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原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基础上,引进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审批服务等服务内容,将原本隐藏在机关办公室内的业务内容,搬到中心面向百姓开展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群众上门办事,提高司法行政业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新服务内容的引入,实现全部公证内容、律师业务和简单司法鉴定项目真正在中心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同时,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引导优质稀缺服务资源下沉到距离城区较远的镇(街道)。设立姜山、五乡、云龙、横溪等5个点,以点带面辐射周边,选派公证处的公证员下乡入驻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安排每星期一天的公证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公证咨询及简单公证事项办理。

三、进驻机构听民声。实施“一园一室”“一楼一所”法律服务模式,即在每个产业园区建设一个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栋商业楼宇配备一家结对律师服务所,使企业需要法律服务时“看到就想到、想到就能找到、找到就能用到”。如南部商务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建由1名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和12名以“合同法”“公司法”“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房产物业”等业务专长的执业律师入驻该工作室,组成“1+12”南商律师服务团,服务拥有3413家入驻企业、3.4万办公人员的南部商务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内建立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完善以中心为依托,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社会矛盾联合调解组织和“五调对接”的网络体系。成立鄞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区域内发生的疑难复杂案件的调处工作,还引入业务开展相对成熟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整体入驻中心集中办公,形成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矛盾解决一条龙导向性服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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