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疏导、救助、教育”三步走 实现社区矫正“纠偏、解困、修心”三落地
- 发布日期: 2019-04-17 15:04
上虞区司法局坚持“刚柔并济”的矫正模式,通过心连心交流、一对一帮扶、教与学结合的模式,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积极开展疏导、救助、教育工作,在确保底线安全的基础上,向治本安全转变,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实效落地落实落细。
一、心连心交流,加强心理疏导。与浙江欣昇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邀请4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柔化司法“棱角”。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管的同时,采取结对交流的形式,由心理咨询师直接与社区服刑人员接触沟通,打开入矫人员的心理防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真实的工作状态和生活状况,通过一对一谈话等方式,扶正偏颇的思想观念,有助于后续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已进行心理疏导4次,涉及社区服刑人员10人。
二、一对一帮扶,开展困难救助。与“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签约合作,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如去探望因手术住院的女性矫正对象、去山中敬老院看望贫病的服刑老人等,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让社区服刑人员切实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同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爱心服务社志愿者队伍,参加清明祭扫、爱鸟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8小时公益劳动落实难问题,通过爱心、善举、助力等活动形式,引导社区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截至目前,共组织社会帮扶、公益活动3次。
三、教与学结合,注重学法修心。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集中组织开展“学法修心、律师引领”大讲堂活动,制定年度教育大纲,确立“一月一讲”授课形式,以“端正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制度的错误认识,明确严重违反监督管理制度及再犯罪的法律后果、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远离涉黑涉恶、涉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结合全区服刑人员心理状态和社会现实,适时开展社区矫正政策法规、婚姻法、反家暴法、劳动法、民间借贷、新型诈骗防范等内容的授课。截至目前,已与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区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并精选28名专业的优秀律师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修心教育。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大讲堂活动12场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