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司法局提倡基层“三率”助推法律援助工作
- 发布日期: 2019- 04- 01 12: 04
鄞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作用,倡导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人注重提高“三率”,让“最多跑一次”“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容缺受理”等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
一、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外来务工人员回城返乡高峰期,在工业区、农民工聚集区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平台作用,根据群众现实需求,加大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对于有迫切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主动告知法律援助申请途径,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在办公场所公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程序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制作宣传横幅标语,落实法律咨询窗口律师值班制度,坚持以案说法,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二、提高案件申请“上报率”。充分落实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用好用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限,对法律援助申请材料齐全的求援人落实“三个即时”,对次要申请材料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尽可能减少求援群众的跑动次数,提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案件受理的审核转报率。特别对于群体性欠薪案件,有条件的及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前介入,做好安抚释法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迁移,避免因工作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恶化,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
三、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擅于运用多样化的化解手段处理群众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独自诉讼维权困难的案件,积极调动镇(街道)职能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作用,多方形成合力,运用“能调则调,该诉快诉”的方式。特别是案件事实充分、证据确凿,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由司法所出面运用人民调解的手段进行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诉累。对于矛盾较为激烈、双方预期目标差距较大、关键证据材料缺失的案件,及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系,尽早指派律师介入案件,避免错过最佳诉讼时间。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