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召开巡视专题会
- 发布日期: 2019- 03- 12 09: 18
3月11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召开巡视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以及省委车俊书记等领导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第九巡视组工作对接会精神,学习《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研究部署配合巡视工作的具体安排,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各成员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省委车俊书记等领导对加强我省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到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行动上坚决坚定。
会议强调,这次省委决定对司法厅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关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服从和配合省委巡视组的统一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纪律,严格请假审批、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分管领域工作,及时完成交办任务;要强化纪律意识、求真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实事求是报告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衔接,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做到感情上尊重、思想上重视、工作上主动。要压实“两个责任”,妥善处理配合巡视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做好“两会”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要注重巡视成果转化,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质效,努力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
会前,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工作关于思想准备有关要求,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行政法制研究室、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