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司法局“三招三式”助推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9-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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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模式,通过“三招三式”,全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 

一、筑好“防火墙”,善用“强管控”工作方式。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当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安全稳定等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着力补齐安全短板。根据上级督导反馈的情况和意见,查阅司法所矫正档案,检查平台记录,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落实重点人员“定人包案”制度,全面升级社区矫正管控措施,对列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对象一律佩戴电子手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建起一道“电子围墙”。三是采用分级管理,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格管理和普通管理两个等级,并依其日常表现动态变更管理等级。根据其平时表现,依托集中教育活动,对表现积极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表扬和鼓励,增加其改造信心。 

二、结好“安全网”,落实“多方位”监管模式。一是加强监地协作,充分发挥刑罚执行职能,深化监地衔接内涵,充分发挥派驻民警作用,将监狱成熟管理经验和社区矫正监管有机结合,帮助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现已开展入矫宣告(训诫)153例,在大型集中教育活动中开展实册点名、训诫教育、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三次,受教育对象1865人,参与办理警告案件5件,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加强同乡镇(街镇)协同联系。与乡镇、街道签订社区矫正目标责任书,将矫正工作目标纳入考核体系,严防脱管漏管现象,预防矫正人员再犯罪,确保不发生危害社会稳定案件。三是加强同法院的联系,联合法院开展“二次入庭”旁听活动,并邀请庭长对社区服刑人员展开训诫,解读法律知识,切实提升服刑人员学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拧紧“安全阀”,践行“亲人式”矫正方式。一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普遍谈话教育,对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开导和心理干预。在走访过程中,借助亲属和社会力量帮助疏导,及时稳定其情绪,疏通心理问题。二是“因材施教”,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特点及兴趣爱好,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市妇联、文旅委、人力社保局等单位,为服刑人员开设插花、串珠、茶艺等技能培训,培养其生存能力。同时,依托民营企业建立两个就业基地,为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计问题,实现自我价值、回归社会。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先后组织集中教育2965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848人次,技能培训39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61人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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