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部署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发布日期: 2019-12-13 17:47
12月12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交流2019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兰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在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就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出部署。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就余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模式、工作机制和服务成效作了典型介绍,各市司法局围绕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亮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2020年工作思路展开交流讨论。
王兰青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机构改革给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的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提高“三率”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更加完善,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覆盖面、精准度、便捷度持续提升。各地要总结好今年的工作成效,抓住融合发展、均衡发展、群众满意率、信息化应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工作保障等六方面重点,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可持续发展。
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王兰青强调,部署建设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浙江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方法、作风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运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理念,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中心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平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服务,把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效的新机遇、新平台,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会议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模式、项目、区域设置、服务配置、规范标识、信息化应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入驻工作规范有序,借助新平台进一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