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二三四”抓好社区矫正“八小时”教育

  • 发布日期: 2019-10-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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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从教育载体、教育课程、教育方法三方面入手,注重针对性、灵活性,实现矫正教育精细化、差别化,今年以来,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正教育1140余人次,覆盖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0。 

一、见缝插针,两大教育平台抓好全员。一是以传统媒体为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分散学习。推荐报刊、广播、电视等有关学习资料300余份,推荐乡贤道德讲堂、讲习所等有关课程50余节,社区矫正对象可结合自身实际自由选择。二是以新兴媒体为楯。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搭建社区矫正指尖学习平台,及时发布或转发包含守法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思想文化和社会认知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等学习内容的案例、漫画、音频、视频等150余条,供社区矫正对象随时随地学习。 

二、量体裁衣,三大教育课程抓好一类。一是以专题型课程正人。针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以集中学习、当场反馈、事后总结的形式强化其法治意识和服刑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宪法”“刑法”“交通安全法”等主题教育24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次。二是以技能型课程扶人。联合老徐好帮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组织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来料加工、面点制作等培训,邀请茶叶专家现场培训茶叶种植、茶叶采摘,旨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竞争力。三是以实践型课程育人。组织45周岁以下矫正对象积极参加敬老爱老服务孤寡老人,无偿献血,助力创国卫、小城镇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等专题活动10场次,使其成为正能量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三、对症下药,四大教育方法抓好个别。一是约谈式提醒。对集中教育学习过程中不专心、玩手机、迟到早退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课下约谈,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其当面作检讨,并记录在案,以观后效。二是家访式劝诫。对自主学习不上心、敷衍了事、虚报学习情况的进行家访,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加入“8小时”教育学习监督小组,通过微信、钉钉等形式及时反馈自主学习情况。三是座谈式批评。联合公检法等部门组织屡教不改、学习极不认真、已多次登记在案的社区矫正对象召开座谈会,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书面警告,强调8小时学习重要性。四是通报式表扬。对学习积极、有进步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全员集中教育大会上进行表扬,提供平台分享学习心得体会,提高积极性,起到带动作用。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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