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司法局“五大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 发布日期: 2018-09-06 17:32
岱山县司法局以“五大机制”为载体,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纳入全年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建立作风建设责任人述职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向局党组作出作风建设报告。强化科室协调联动,政工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宣教科积极宣传作风建设的成果和先进典型,为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其他科室(所)加强协作配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践行“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学习和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机关的学习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专题讨论、举办学习论坛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法律、党风廉政、社会管理等知识。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制度,将作风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一把手”上党课等形式,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挖掘和树立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通过投诉电话、门户网站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完善决策的民主程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发展法律服务团队,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坚持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完善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设立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四个窗口,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地。
四、机关效能提升机制。强化对公务消费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公费接待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简化公务礼仪,实行司法所零接待制度。认真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有关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机关办公设施,降低各种费用开支和行政成本,积极采购和使用节能用品。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
五、作风建设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查找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科室(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建立完善作风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