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司法局“三个三”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 发布日期: 2018- 07- 18 18: 00
余杭区司法局因地制宜,不断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广度、力度和维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及困难帮扶等工作中,积极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化发展。
一、打造“三个平台”,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有载体。一是抓好志愿者管理平台。2014年成立全省首个服务社区矫正工作民办非企社团组织——启航志愿者服务中心,统筹全区800余名志愿者、29名讲师、21家爱心企业组成的社会服务团队。中心成立以来,规范进行专职人员招募、及时办理登记注册、顺利完成理事换届,推进中心全面、高效参与两正人员非执法类教育矫治、安置帮扶、就业助力等工作。二是建好青少年帮教平台。2015年,由省司法厅和省关心桥公益基金会共同创建的“关心桥驿站”在余杭区南苑街道挂牌,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志愿者18名。这一全新的青少年帮教平台有效整合区青少年热线和蓝天义工社等的社会团体力量,定制“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三是用好基层工作平台。在全区建成村(社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349个,帮教队伍1200余名。由村(社区)书记担任工作站站长,治保主任任副站长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协助落实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开展排查、走访谈心、宣传教育、日常管控、困难帮扶,构建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
二、引入“三方力量”,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有基础。一是建立社会工作者队伍。2014年底,按照工作人员与矫正人数1:20的比例招聘配齐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并建立相关考核等机制,现共有36人,持有社工证7人。社会工作者专门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及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是纳入“网格化”管理。结合“四个平台”和网格建设,将两正人员日常管控工作明确纳入“网格准入事项”。2017年底,与区委政法委共同研究制定两正工作网格考核实绩考核办法。精选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开展“全科网格”巡回教学,宣讲两正工作概念,明确工作要点,量化工作标准。赴各镇街开展巡回授课培训,确保网格员“人人懂、个个会”。三是探索“党建+”模式。推进“党建+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建设,在崇贤司法所落实试点。尝试建立“党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搭建对外联系、对内管理平台,形成以村社党员志愿者为先,企业、学校等党员力量组合融入的服务方式,组织参与日常谈话、社会教育,协助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动态。试点以来,参与党员人数达600余人。围绕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两个“八小时”工作,优选党建强、力量大的村社区,以街道“阿祥” “张秀梅”党员服务站等党建基地为站点,带领有热心、有手艺、有本领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电器修理、平安巡防、志愿活动等公益活动。
三、服务“三个领域”,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有专攻。一是服务教育矫治领域。发挥社会力量在教育矫治领域的优势与经验,优化启航中心讲师团队伍结构,每年招募社会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医生、监狱民警等专业性人才参与到讲师团队伍,按照法治宣传教育、道德政策教育、警示教育等方面设立课题,采取菜单式服务的方式赴各司法所授课。成立至今,共组织34位讲师为20个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开展157场次授课,受教育6829人次。二是服务社会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丰富性,加大与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的对接协作,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方式多样性。结合“美丽余杭”主题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时定期开展绿化清洁活动,开展夜间巡逻、交通安全巡逻、巡河巡查等,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融入意识。充分发挥现有公益组织专业背景好、组织能力强、参与社会事业热情高的优势,加大与各司法所对接,联合举办公益活动,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残疾人公益服务,提升社会认同感和担当意识。三是服务心理矫治领域。2017年起,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区心理卫生协会签订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由区心协承接全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重点人员心理矫治和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等专业性强、社会性强的非执法类工作,开展个案咨询31人次,心理团辅5场,心理讲座5场,全面提升心理矫治工作实效。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