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五个结合”推动社区矫正修心教育新招迭出

  • 发布日期: 2018-07-1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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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社区矫正修心教育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教育活动“六大原则”,着力创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各地新经验、好做法层出不穷。

一、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推进社区矫正服务政府购买机制,加大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力度,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涵盖面,继承发扬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立足实际整合资源,自主探索着力创新,不断摸索新模式、新方法。如余姚充分利用“文化名县”优势,修心教育中融入传统文化基因,组织参观王阳明法治思想展示馆等活动,在瞻仰先贤活动中修养身心。

二、坚持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发挥集中学习覆盖面广、普适性强的优势,巩固“两个8小时”的常规学习方式,以集中授课、观看视频、参观教学等方式,开展法制、国学、心理等课程。同时,因人施教,探索精细化教育管理,力求学习效果落到实处。如海曙推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根据服刑人员年龄、性别、犯罪类别等,开展针对性教育。对青少年采用小组化辅导、拓展训练等,对女性开设婚姻家庭、控制情绪讲座等。

三、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严格落实省厅部署的社区矫正修心教育6大主题21类活动项目,如象山通过“记日记”和“评日记”促思想转变,北仑“好书陪伴”发放书籍倡导阅读,海曙组织为老人“快乐义剪”等。同时,在完成规定动作以外,结合地区实情创设N项自选动作。如宁海开展卫生大整治助力卫生县城创建,江北组织乌隘河清理助力“五水共治”等,社区矫正工作紧密配合地方政府相关工作,营造积极向上教育氛围。

四、坚持检查监督与绩效评估相结合。为防止修心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下发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制定详细计划和时间表,定期组织汇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检查组对“修心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实地听取汇报。除检查手段外,日常管理上以季度例会为节点,要求各地就具体进展口头汇报,上交书面材料,全面掌握动态加强管理,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坚持自我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探索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广“去标签”“无差别”“积分制”等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介,设计教案开发平台,灵活安排教育活动时间、方式。如江北开发的“智慧司法”系统,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登录参加网上教育培训和认领社区服务项目;北仑自主开发手机“CC知行云”微信公众号,服刑人员通过手机就能进入学习状态,促进服刑人员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矫正。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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