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办全面推行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 发布日期: 2018-07-13 18:02
7月10—12日,省厅在杭州举办全面推行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登尚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
金登尚指出,全面推行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决策部署、加快司法行政改革,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矫正质量,深化监地协作配合、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金登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是思想上要凝聚共识。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在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思想,通过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破“大墙”思维,实现监狱戒毒工作向墙外延伸,向社会延伸,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集成融合发展。二是保障上要共同谋划。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省厅部署,指导、督促监狱、戒毒所做好派驻民警管理、考核和保障等工作。各市司法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全面推行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指导、督促县(市、区)司法局做好派驻民警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积极有序地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落实好派驻民警办公、生活、工作等保障,努力为派驻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派驻民警能够用心、安心、放心开展工作。三是管理上要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为民警学习和实践锻炼搭建平台,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上放手支持,把派驻民警当在职干部使用。各地要将派驻民警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范围,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从严要求。派出单位要与派驻民警及其所在的县(市、区)司法局保持经常的工作联系,关心派驻民警的成长进步,做好考核管理,支持他们安心工作。四是工作上要开拓创新。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为健全完善选派工作制度体系提供实践支撑、贡献智慧和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从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最薄弱的环节着手,努力通过民警的直接参与,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促进发展。要建立互学互帮互促学习培训机制,定期安排监狱戒毒民警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解、传授教育矫治知识和经验,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指导,帮助队伍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金登尚强调,广大派驻民警要珍惜机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一是要转变角色。要时刻把学习贯穿工作始终,尽快熟悉业务,增强工作本领。要克服“做客”思想、临时观念,快速转变角色,迅速融入到新环境中,真正安下心来,沉下身子,虚心向身边同事和群众请教,学会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方法,博采众长,汲取养分,主动融入环境,大胆开展工作。二是要积极履职。要切实发挥好协助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重要力量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配合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帮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敢于负责,勇挑重担,用心干好每一项工作。要注意发挥警察身份和专业优势,促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措施落实,帮助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中调查取证、收监执行、应急处置、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三是要展示形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扬人民警察的纪律优势和作风优势,积极践行“忠、勇、严、实、新”的司法行政职业精神,树立严格、规范、文明的良好形象,在促进监所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双向联系、工作衔接的实践中增长才干、实现价值,充分展现监狱戒毒民警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当好司法行政改革的先行者、监地衔接协作的践行者、社区矫正创新的助推者。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努力以良好的业绩赢得人们对监狱戒毒民警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关注,全面展示新时代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风采。
培训班上,宁波市司法局和先期试点地区派驻民警代表分别介绍了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和个人体会。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和省警官职业学院相关教师分别为参训的监狱戒毒民警作了社区矫正基础知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警示教育等专题讲座。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社区矫正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监狱戒毒民警区100余人参加培训。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