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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一片为弱者 精诚奉献促和谐 ——记全省“最美公务员” 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徐爱华
- 发布日期: 2018-05-07 15:23
“伸援助之手,解百姓之困”、“ 法律因你而发光,社会因你而温暖”……这是老百姓对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爱华的评价,而徐爱华正是身体力行地践行着。在徐爱华从事法律援助十多年的时间里,共接听电话咨询7514件,接待来访群众8086批次,提供上门服务212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74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900万元,曾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首届三八红旗手标兵、首届最美浙江人、全省“最美公务员”等荣誉,曾蝉联三届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弱势群体的“守护者”
在徐爱华受理的绝大多数的案件当中,外来民工的案件占了近80%。这些外来民工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弱势群体。“面对那些人,我总是想,只要我再努力一点点,就一点点,就可以帮助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群体。”本着这份信念,徐爱华始终数年如一日地践行着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应有职责,奔波于为弱势群体维权的道路上。
2012年3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河南民工程某在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幸从十米多的钢架上坠地,当即被送往舟山市人民医院抢救,住院诊断为:颅脑损伤,腰椎骨折,马尾神经损伤伴双下肢不全瘫等。住院期间,雇佣程某到工地干活的公司分处的负责人徐某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并在街道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约定在程某定残(工伤)前,他可按月前往公司领取生活费。后程某被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四级残疾(人标)、三级护理依赖;轻度智力障碍。看到程某这么重的伤势,徐某却拒绝赔偿并失踪了。为此,程某的妻子张某一次次去公司、去工地、去徐某在宁波的办事处,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路费却毫无所获。2013年5月,在好心人的指点下,张某来到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徐爱华亲自接手该案,表示一定帮助他们依法维权。由于程某事前根本没有与企业签过劳动合同等任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使得办案过程异常曲折。案件办理的不顺利,使张某一度心灰意冷,甚至出现过极端想法。但徐爱华坚信法律是公平的,鼓励她一定要坚持依法维权,同时分两次为她提供了3.5万元的法律援助周转金,帮她克服眼前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再展开调查,系统梳理程礼生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相关责任人关系,并多次前往宁波等地深入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拿到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在案件诉讼期间,使得徐某自愿与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80万元。
一次在处理湖北籍外来务工人员吴某伤残赔偿案件时,被告方采石场老板多次找到徐爱华,跟她说:“舟山律师总要帮舟山老板嘛”,而徐爱华坚定地回答:“作为舟山的建设者,不应分本地人、外地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终替吴某讨回了工伤赔款款。事后,采石场老板被她的精神所感动,反而给她送了面锦旗。
和谐大厦的“捍卫者”
徐爱华同志积极参与信访,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发挥着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每月15日是舟山市的市长接待日,徐爱华从1999年7月开始参与市长接待日,从政策和法律方面为市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当好参谋和助手,十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未间断,精湛的业务技能给市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积极倡议并促成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信访部门联合设立一体化接待处;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符合条件的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向无理上访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013 年 2 月,20 多名船员多次到市政府进行群体上访,要求解决欠薪问题。徐爱华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依法耐心解释引导,稳定他们的情绪,要求他们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经劝导28名船员全部委托徐爱华依法维权。据调查,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定海籍船东陈某陆续雇佣28名船员在其租赁的“泰华”轮上进行远洋鱿鱼捕捞作业,劳资双方签订并履行合同后,陈某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在催讨未果的前提下,鱿钓船员集体向捕捞作业所在地中国驻秘鲁大使馆请愿要求帮助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在我驻秘大使馆的协调安排下,船员陆续回国,并向市政府群体上访,要求解决欠薪问题。
徐律师接手案件后,当即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给所有船员,消除他们思想顾虑,防止因较长时间等待,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不理性事件。2013年8月21日,宁波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陈某支付 28 名船员欠薪款 1426869 元,同年 10 月,所有船员拿到全部欠薪款。
海岛法援的“拓荒者”
舟山市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地级行政区,岛屿众多、人口分散,开拓法律援助事业比大陆上有着更多的困难。她积极拓展
海岛法律援助网络,打造覆盖全岛的“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格局。
在法律援助工作的日子里,徐爱华有着一份特别的体会:“很多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来,最迫切的需要往往不是法律上的援助,而是活命钱,如果没有,那就有可能会走上歧途。”那些无奈、无助、无望的眼神使徐爱华萌生了建立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
这一想法到舟山市司法局党组的高度重视。2009年10月,在徐爱华的积极倡导下,舟山市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该项制度被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室评为“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十佳案例”,并受到了司法部业务部门的高度认可,认为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2011年11月12日,舟山农民工陈某在邵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泥工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瘫痪,住院花费30多万元,经鉴定为二级伤残。一家人因突如其来的灾难陷入了生活绝境。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陈某家人于2013年7月23日找到了徐爱华律师。徐律师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去了陈某家里。徐律师说:“到了陈某家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贫困和绝望:陈某一家人,他和他的老婆两个人都瘫痪在床,他们有个儿子,刚刚大学毕业,那个孩子很懂事,每天白天辛苦工作,晚上照顾瘫痪在床的双亲。真的难以想象,生活对于这个男孩来说真是意味着多少的残酷。”
面对这一情形,徐律师一边安慰他们坚持依法维权,一边帮助他们申请了三万元法律援助周转金。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徐律师了解到此案曾经在街道调解过,雇佣陈某的小包工头邵某也不是一味推卸责任的雇主,徐律师就想着通过调解的手段快速处理此案,让陈某一家早日拿到赔偿款,摆脱目前的贫困状态。为此,徐律师多次约见邵某,跟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陈家的情况,从情理法各个方面打动邵某,最终使案件顺利调解成功,除却之前已经支付的30万医疗费,邵某再赔偿陈某72万元。这贫困的家庭终于有一份保障。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