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2018-03-2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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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工作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情况。

1.“最多跑一次”事项和流程图公布情况。截至11月30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已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9项,厅机关累计办理各类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4451件,其中网上办理4255件。完成并公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材料精简优化表》及各事项流程图。

2.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情况。2017年,我厅结合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升级改造工作,新建法律职业资格证在线服务、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在线预约、公证在线服务、司法鉴定在线预约等功能,同时积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对接,已于11月初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在线服务、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在线预约的对接工作。

(二)“信用浙江”建设推进情况。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法律服务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同省数据管理中心关于中介机构基本信用信息的对接归集;开通并在律师、公证、鉴定、法律服务等行政审批和法律援助律师指派等日常工作中查询应用“信用浙江”客户端等等。相关情况及材料清单已按照要求报送至省信用办。

(三)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我厅十分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正版化软件采购和使用的各项规定。目前,我厅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都安装了正版操作系统;所有的文字处理软件都为微软、金山的正版软件;所有台式电脑都安装了正版瑞星杀毒软件(由省政府信息中心采购配发),笔记本电脑普遍使用360等免费杀毒软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工作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2017年度以我厅名义制发的文件189件,以厅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1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省政府“三统一”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省法制办登记、备案和编号,向社会公开,没有出现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情况和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2017年6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5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经清理,有10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予以保留,有11件决定废止、1件宣布失效,4件需要修订,并将《浙江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7年5月30日)》、《浙江省司法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浙江省司法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浙江省司法厅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情况

(一)重大行政决策情况。2017年我厅作出了《关于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四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设立监督指导工作的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件,全部都经过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2017年我厅继续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厅机关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律师、陈洵熙律师、吕继雷律师、马骎律师、刘梦莎律师等担任我厅法律顾问,2017年我厅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浙江省司法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其中第三条列明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形的目录,第四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规程.我厅年度内全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按照《浙江省司法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法制审核。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按照省法制办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并为厅机关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和法制处)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执法记录设备。具体为,执法记录仪9台、便携式打印机4台、录音笔5只、录音电话2台、照相机1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1.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修订《浙江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司办〔2017〕171号), 建立健全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厅机关日常办文、办会的流转环节,并作出明确规定。

2.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的情况。2017年我厅厅领导参与政策解读3次,内容如下:(1)6月27日,我厅召开《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媒体通报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晓晔出席通报会,并专题解读了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2)10月9日,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接受记者专访,专访对我厅新出台的《关于开展2017年“敬老月法律援助专项服务”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专题解读;(3)11月30日,我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新闻发言人劳泓在湖州参加《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市级标准。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情况。2017年,我厅印发《省司法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省司法厅门户网设有重点工作专栏,发布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省司法厅的工作动态以及执行情况。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有重点事项栏目,内容包括律师行政许可、司法鉴定行政许可。目前重点工作栏目运行正常,更新及时。

(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2017年,我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司办〔2017〕104号),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厅机关执法处室和各市司法局年度内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形成《浙江省司法厅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函报省法制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信访工作相关情况。2017年,我厅信访办共办理信访咨询投诉举报事项1207件,办理依法终结复查复核信访事项2件,通过率100%;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办理时限和要求,全部署名有效初信(访)事项均能按要求及时办理;全年没有发生依法终结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省级会审情况的案件;上级交办信访事项能够按时转办或本级办结,向下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能做到及时交办,超期预警,及时办结反馈,目前未出现超期未办结事项。

(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度推行情况。我厅信访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信访投诉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信访事项与投诉、控告、检举、申诉事项之间的关系;制订《浙江省司法厅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分类表》,进一步规范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对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投诉请求,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并形成信访投诉请求与法定途径对应的工作清单。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情况。2017年,我厅根据省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内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结合我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考评失分情况,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印发《浙江省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逐条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逐条明确责任处室,确保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研究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2017年度,我厅按时向省政府报送《2016年度浙江省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厅党委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内容包括:2月10日,研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201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情况的汇报;6月3日,研究完善我厅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6月28日,听取关于我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反馈,研究确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情况;7月4日,专题研究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印发〈2017年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法用法五年规划,2017年度,我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职能工作,专题组织学法5次,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我厅实有正式在编人员118名,有108人持有执法证件,其中8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0人持部颁证件人民警察证,全厅执法证件持证率为92%。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出台《浙江省司法厅2017年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全系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制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五)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我厅法制处现有编制5人,实有在编5人,全部为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硕士4名。2017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4件,审核移送省行政复议局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件),目前已办结案件10件。办理投诉咨询函3件,审核、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

特此报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18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 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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