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显成效
湖州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显成效

  • 发布日期: 2018-11-2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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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参与为纲要,为党委分忧为目标,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通过“五化”理念,聚集社会广泛力量,努力在“矫治好”上下功夫,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政府主导,矫治专业化。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机制”列入“2015年建设法治湖州重点项目”。2017年,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矫正办制定《湖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完善规范承接工作,促进“专业人做专业事”,积极参与纠正行为偏差、疏导心理情绪等工作,加强个案辅导,充分体现出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达13家,帮教的在册社区服刑人数1571人,占在册人数72.7%。

二、联防联治,服务多样化。积极发挥“枫桥经验”共建共享工作格局优势,与“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就社区矫正工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织开展“四大专项行动”。与团市委成立“阳光志愿者支队”,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帮扶,每年组织开展“勇敢者魔方”等阳光志愿行动。与市妇联签订《关于整合资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巾帼助矫”等活动,每年为200余人次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及困难扶助。与市总工会建立全面合作机制,开展“工会维权”行动,为企业职工社区服刑人员或家庭提供困难帮扶等服务。市残联开展“助残帮扶”行动,为全部持证残疾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困难帮扶。

三、深耕帮扶,解困基地化。积极挖掘本地资源,建立企业帮扶基地,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就业等实际困难。采取与企业签订协议、个案协调、政策扶持的方法确保常态化。2016年以来,参加学习培训社区服刑人员610余人次,走上新工作岗位110余人。目前,建立教育基地50个、就业基地28个、服务基地94个,为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共落实教育学习19160人次、社区服务21029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705人次,直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38人。

四、三治融合,帮教常态化。充分运用“三治融合”经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形成以县区社区矫正中心为根基、司法所为躯干、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为枝叶的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树”形体系,筑牢社区矫正“第一道防线”。目前,已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1268个,覆盖率100%。采用司法所、村(居)工作站人员、辖区民警、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组团式”帮扶模式,开展“多对一”帮扶工作,实现帮教经常化。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将社区矫正职能纳入基层网格员职责,强化网格员开展信息采集等社区矫正职能,实施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巩固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五、共建共享,关爱人性化。南浔区聘请275位老同志担任“关爱导师”,开展心理疏导等活动。目前,已累计结对帮教2280人,已促进1879名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红十字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县区矫正办与心理协会合作,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阳光心态。今年,长兴县社会组织开展“七彩童心 阳光启航”青少年心理拓展项目,共参与活动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20名,帮助其纠正不良心理和言行。吴兴区司法局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开展修心教育“塑心启航”试点工作,筛选出30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塑心改造,探索有效措施,并适时推广。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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