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实现“三高三低”新局面
- 发布日期: 2017-09-08 17:32
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服务稳定大局,通过精织帮扶网络、深挖安置潜能、强化管理效能,有效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该项工作呈现出“三高三低”态势,即接茬率达100%,安置率达98.2%,帮教率达100%,脱管率为零,重新犯罪率低于0.5%;近30名刑释人员被评为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394人被党政部门授予文明经商、依法纳税、勤劳致富等光荣称号。
一、精织一张网络,完善帮教体系。一是四级联动织密网络。全面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安置帮教体系,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人劳社保、民政、工商、教育、财政、工青妇、公检法司等为成员单位职责。全市175个乡镇(街道),2800个行政村,2100个中小型企业都建立了安帮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的安置帮教组织网络。二是优化队伍充实力量。为适应安置帮教工作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全市17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2-5名专职干部从事安置帮教工作,同时严格按刑满释放人员总数的20:1配备安置帮教协管员。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将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办事机构(含司法所)的工作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每年度在册刑满释放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标准拨付,2014年以来,每年财政拨付的安帮专项经费达1900多万元。
二、推进双重帮扶,深挖安置潜能。一是建立安置帮扶基地。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刑释人员出监所后不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难、生活无着落等问题,保障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全市建立了3个市级安置基地,22个县级安置基地,133个乡级安置基地。二是推进就业创业帮扶。加强就业扶持政策力度,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的,免征注册资本3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二、三产业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等。金融机构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创业。截至目前,6300余名刑释人员得到了就业,160余人采取特批三轮车指标。三是落实救助保障帮扶。落实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实际困难。对于“三无人员”,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解决住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无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乡镇(街道)给予3个月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社会福利院。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截至目前,331人落实低保,实现医保全覆盖。
三、实行“三分”制度,强化管理效能。一是分工明确强化考核。将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到人,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各单位都把安帮工作当作自己份内事,不推诿、真抓实干。二是分级管理结对帮扶。建立安安置帮教的长效机制,做到五帮一、三帮一,实行三包。实行三个公务员(即下派指导员,驻村干部、公安或司法干警)负责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到脱贫致富为止。将这一工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2014年以来,全市有7名司法所长因成绩优异被提拔到乡镇党政副职,12名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处分。三是分类帮教因人施教。为年老没有劳动能力的帮教对象争取低保,为中年的帮教对象主要以联系企业就业,对青少年的帮教对象按“导航工程”要求,加强文化学习和法律政策教育。2014年以来全市已为94名刑释人员落实人学,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免费技能培训6700多人,取得技术证书2714人,1740人落实低保和困难救济,5920人落实责任山责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