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
- 发布日期: 2017- 09- 11 18: 20
温州市司法局率全省之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经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协商出台《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出台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打造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新模式。
一是搭建平台,加强整体评议。建立互评平台建设,每年度由温州市法官协会、温州市律师协会通过联席会议、征求意见、民主评议等方式,征求法官对律师执业能力、法庭纪律、职业操守等方面,以及律师对法官审判作风、司法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整体评价和具体建议,将互评环节从单一审判拓展到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实现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在对象上,引入当事人评法官、当事人评律师评议机制,发挥案件参与人的监督作用。在此基础上将法官和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报告,定期研讨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是细化举措,推进个案评议。实行一案一评价,利用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开发网络互评软件,以个案办理流程为载体,对有律师参与诉讼并具完整程序的案件,结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案件承办律师、经办法官经身份认证后以“背靠背”的模式进行独立、客观互评。法官对律师的评议内容包括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语规范、讼词水平、诉讼技能运用、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尽职尽责程度、职业品行等内容;律师对法官的评议内容包括仪表仪容、言语规范、庭审驾驭能力、程序适用规范程度、法律运用、判决说理水平、保障律师执业、化解纠纷能力、司法便利为民、廉洁纪律作风等。通过建立评价信息化机制,反映法官和律师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倒逼法官和律师严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三是强化保障,完善结果应用。引导双方增进交流,全面规范法官和律师沟通交往,共同维护诉讼秩序,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互评采取“背靠背”保密模式,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评议结果定期汇总,并向对方所在机构反馈,作为考核法官、律师的重要依据之一。针对评选出的优秀律师,法院将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提供相对独立的阅卷、候庭场所,预留停车位,优先邀请担任法官论坛特邀嘉宾、参加优秀评选等礼遇。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互相邀请代表参与优秀法官、律师,优秀法律文书、案例以及其他专项先进评选活动。定期组织法官和律师共同参与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社会公益活动,共同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双方每年召开“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座谈会,今年以来共联合举办司法论坛3期,业务培训讲座5场,“法律人杯”法官、检察官、律师五人制足球赛活动1场,不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信息来源: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