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创新心理矫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7-07-05 17:34
今年以来,洞头区司法局积极提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心理矫治,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和思想改造,为社区服刑人员早日融入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教育保障。
一是三级网络+专业储备,夯实心理矫治基础。构建服务网络。建立以区司法局心理矫正室为中心枢纽、基层司法所谈话教育室为重点、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为触角的三级心理矫治服务网络,统筹平衡资源,有效扩大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范围。强化专业矫治。通过购买社区矫正项目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及社团组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沙盘治疗等系列矫治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心理讲座4次,接受心理咨询 50多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团体辅导30多人次。建立人才体系。鼓励基层司法助理员进修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课程,考取资格证书,目前已有8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获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5名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质。
二是多元载体+四段机制,保障心理教育创新。创新教育载体。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常识教育,教育引导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参观监狱、通报收监案例等警示教育,使其从思想意识上不敢犯法、不能犯法、不愿犯法。开展儒家经典文化教育,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滋润心灵的教化作用,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文化内涵和道德修养。创新教育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个别辅导为辅,变传统的“灌输式”普法为“订单式”学法,通过法治微电影、法治情景剧、法治小故事普法,增强学法趣味性,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增强服刑人员学法主动性。创新教育机制。完善适用审前社会调查教育、入矫教育、矫正中阶段教育、解矫前教育的“四段式”教育评估机制,根据教育结果及时调整矫正措施,完善教育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0件,教育效果评估35人次。
三是一人一案+精准特色,着眼个体心理疏导。建立个人档案。为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分析档案,开展scl—90心理测评,对排查出的具有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干预、家庭系统支持干预,确保身心矫正同步开展。今年以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评65人次,开展心理专访不少于在册总人数的20%。立足个案矫正。实行“一人一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性别、年龄等不同服刑群体,不同刑罚种类和执行方式,设计相应的教育内容和项目,开展分类分层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打造特色教育。联合区妇联、团委和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关爱青少年、残疾人社区矫正、女性犯罪心理干预和特殊教育心理援助等心理矫正项目,全面巩固社区矫正“心理防线”,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拥有良好健康的心理状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克服不良心理,重新定位,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