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化整为零”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学用提升工程”
- 发布日期: 2017-05-08 19:32
海宁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培训机制,立足学、悟、行三环节,推出“周训制”“轮训制”等多种“化整为零”方式,通过人民调解理论、分析研判技巧、调解实务操作等多维度培训体系,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员“学用提升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是打造三级培训网络,推广“海绵式”常态学习机制。深化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依托“周一夜学”、“周二讲堂”等载体,将碎片时间化散为整,实现人民调解培训从年度集训向常态化周训转变。市级培训则通过汇总全市优秀案例建立本土调解案例库,更新《人民调解赔偿标准》等建立调解资料库,充实医生、心理咨询师等建立调委会专家库,邀请法官、律师等建立调解培训师资库,丰富授课方式等途径来实现调解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各镇、街道则依托“周一夜学”、调解例会等载体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调解员开展培训。如针对今年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各司法所组织开展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对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基本业务素质等分专题进行培训。各村、社区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等资源,着重围绕村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矛盾纠纷情况分片开展培训。如结合海宁城际铁路工程推进中的矛盾纠纷,海洲街道依托“周二讲堂”等载体借助“一村一法律顾问”资源组织沿线金龙、民和等村的调解员进行专项调解培训。
二是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推广“群英会”分析研讨机制。依托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智力资源,建立调解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调解实务研修班,对《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风险防范等人民调解前沿理论知识,与高校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交流。依托市联调中心、市交调会、婚调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的矛盾集散地地域资源,开展“周三夜市”,即每周三晚上由一调解员一律师搭配解答来访群众咨询。另外,每季度安排一次调解员座谈,进行专题案例分析研判。依托市级、镇、村共同参与人民调解ppt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和人民调解模拟实务活动,拓展基层调解员交流模式,将传统一人讲授式延伸为演讲式教学,以讲授与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先讲理论体系,再让学员上台演示案例,进而达到对所教授的理论知识的运用和深化。
三是开辟调解实践平台,推广“小班化”实岗锻炼机制。借助市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平台,开展“周四实岗锻炼”,各镇、街道按需安排调解员选择于每周四观摩或参与交通事故、劳资、婚姻家庭、物业等纠纷调解、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旁听法院庭审等锻炼内容。市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推行返聘和专职互助结对,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并通过“周五晨会”开展业务交流分析。如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市交调会四个工作室的调解员集中到交调会本部参与调解卷宗的统一装订和工作例会,交流展示特殊疑难案件调解技巧和策略,促进知识共享,共同提升。在人员下沉多参与镇、街道中心工作的现实情况下,司法所以“就近、省时、高效”为原则,利用属地优势与基层法庭密切衔接,组织本辖区内调解员听庭,并邀请初任调解员参与镇、街道调解观摩。同时,在镇、街道调委会推行调解工作人员和聘任制调解员相辅相助,专兼结合,携手共进,充分利用聘任制调解员资源,参与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