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六个从严”守牢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阵地
- 发布日期: 2017-10-17 18:14
绍兴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四个不发生”和省厅“四个零”的目标要求,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维稳安保核心任务,完善“六个从严”管控机制,扎实推进全市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
一是从严动态排查。市司法局起草并落实《关于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三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一评三查”的工作模式,重点排查涉毒、涉黑、涉赌、涉访、涉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传染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以及“三无”(无业可就、无亲可投、无处可住)等10类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走访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基层组织,调查核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情况;通过信息核查比对,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对接,核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列管、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消除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是从严落实监管。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等监管措施,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切实做到“五包四必访”,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监管稳控、包情况处置。对盗窃、暴力犯罪的,必须随时家访;对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每月必访;对消极对抗的,必须随时跟访;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村、社区家访。同事,落实重点人员个案化矫正,并将其列入乡镇(街道)重点管控对象。
三是从严信息核查。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司法e通和电话督查等方式,实施“三级核查模式”,做到“五必查”:越界记录必查,异常记录必查,实时位置必查,行动轨迹必查,电话抽查必查。通过技防手段早、中、晚对社区服刑人员擅自外出(越界)、手机关机警告、手机欠费、手机原地停留超时进行核查,对社区服刑人员异常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跟踪监控、留影留痕。
四是从严请销假。从严控制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加强外出就业管理,对在本省范围内异地就业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排查,对符合居住地变更执行条件70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居住地变更手续,落实监管措施,对不符合居住地执行条件的,于9月底前全部劝回,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就业安置、困难帮扶等工作。严格外出审批,确因就医和家庭重大变故原因需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由县级司法局审批。加强外出期间监管,决战阶段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期间,每日向司法所报告外出期间活动轨迹和行为情况。
五是从严违规处罚。对社区服刑人员出现未准时报到或报告、未准时提交病情报告、未参加社区服务、未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手机关机警告记录、手机欠费停机、手机原地停留超时48小时以上、擅自外出(越界)记录、请假期满后未按时销假、发现呼叫转移、人机分离等11种违规行为的,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取证,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及时处罚,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形成强大威慑作用。今年1-9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458人次,提请治安处罚48人次,提请撤销缓刑51人,提请撤销假释 4人,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收监执行5人。
六是从严值班备勤。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实时进行信息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值班”和“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每日实时核查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内越界、关停机等异常情况处理。对每一起违规苗头,司法所半小时内进行核查,1小时有核查结果,做到查必有果,违规必罚。同时,启动日报告制度,要求县市区局每天下午四点半前书面报告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突发情况即时即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落实的措施没有落实、该消除的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坚决严肃查处责任人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