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三农”显成效

  • 发布日期: 2017-01-1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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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法律服务“三农”工作,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农民法律援助案件1930件,接待农民法律咨询6860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一、建站立岗,健全网络,扩大农民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一是夯实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把全市119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农民维权站,在实现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农村群众在身边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把活跃在农村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就近为农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团市委、林业局、老龄办的工作联系,规范青少年、林农、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继续加强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完善维权职能,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免费维权服务,为多渠道、多手段解决农民工劳动纠纷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部分精神病人的犯罪嫌疑人新增为法律援助对象,充分保障经济困难的农村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彰显司法公平公正。
  二、强化意识,优化举措,确保农村群众申请援助无障碍。一是窗口服务规范化。制定《绍兴市法律援助机构文明服务规范》,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服务工作七个方面的标准和要领。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赡养抚养、假冒伪劣农资侵权等类型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三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行预约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做到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加强监管,严肃问责,继续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收费公开制度。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公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公示收结案流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要求,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切实规范各单位的法律服务收费情况。二是严格法律服务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认真调处涉农收费投诉案件,要求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坚决查处乱收费、收费不出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现象,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三是严格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在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力度,引导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创新载体,突出重点,积极营造理性维权和谐氛围。利用咨询活动,进行直接、广泛宣传。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立体、直观宣传。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以追踪报道的形式在电视台报道法律援助案件,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例说话。完善绍兴市法律援助网建设,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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