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司法局“四员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09-26 20:23
龙游县司法局以民间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志愿者为中坚,积极探索“四员模式”,在行为规范、心理矫治、就业接纳和生活服务等方面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让社区矫正志愿者当好“监督员”。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分散,给监管带来较大难度,如仅靠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难免留下监管的盲区。龙游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和社区矫正村(居)工作站建设,通过志愿者的注册和服务记录,落实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同时落实每月例会、业务培训等有效措施,提高志愿者业务能力水平,弥补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难题。目前该县在册社区矫正志愿者285人,建成村(居)工作站112个。让社区矫正志愿者履行好“监督员”的身份,充分介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在群众“雪亮的眼睛”面前,在多方面的“关系和帮助”下,使社区服刑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关注之中,使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在由社会公众构筑的“一个个精巧的铁笼”,达到监管“无处不在、无所不在”的效果,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让“夕阳红”服务团队做好“服务员”。“夕阳红”服务团队由一批有社会责任感对公益事业充满热情的离休老干部组成。“夕阳红”队伍在职业背景、专业技能、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专职矫正人员无法比拟的优势,能够满足多方面的矫正工作的需求。目前,该县“夕阳红”队伍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扮演三种角色:一是维权者,即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获得应有的社会福利;二是调停者,即帮助矫正对象调解与他人的矛盾与纠纷;三是职业规划者,即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规划职业方向,助其获得一份正当稳定的工作。
三、让“龙游大妈”成为心理“辅导员”。社区服刑人员,一般存在着身份适应、生活适应和人际适应三大心理困境。该县在全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的基础上,通过定期业务培训、签订帮教服务协议把龙游大妈吸收到“心灵绿洲”心理辅导站中,让“龙游大妈”成为心理辅导员,在社区服刑人员和管理者之间建立起一座心灵沟通的桥梁,帮助其真正回归社会。目前,该县85名“龙游大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通200余人次。
四、让社会组织成为社区矫正“宣教员”。增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接受度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必然选择。龙游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把社区矫正工作与人民调解、平安建设、平安进万家等工作紧密结合,让更多的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并积极履行宣教员的职责。通过社区矫正志愿者、“龙游大妈”、“夕阳红”团队,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三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创国卫”“五水共治”等该县重点工作,为社会稳定增添新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