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日期: 2016-09-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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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6月初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坚持公益化、普惠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理念,积极打造百姓问法说事服务“超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维权指引、法治宣传、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三个月来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5993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44件,办理公证业务1236件,通过“问法说事”联络员承接人社、妇联、信访、看守所、法院等单位转介的法律服务事项27件次。
  一是实现服务转型升级。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问法说事”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明确由33个市级部门确定一名公职律师或法制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实行挂牌上岗,通过在中心设立值班窗口或电话、视频服务的形式,充分发挥各市级部门与中心联系的纽带作用,实现各部门公共法律服务政策、队伍资源的整合,在扩大服务范围、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实现了转型升级。
  二是塑造“问法说事”服务品牌。出台《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问法说事”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方案》,通过征集设计“问法说事”logo形象标识,开辟每周1期台州日报专栏,印发1万份宣传海报、10万份便民服务手册,每月2次公共法律服务流动岗等载体和形式,营造浓厚的“问法说事”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氛围。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法律服务机构购买中心的“视频面对面”、12348专线服务、来访群众解答、人民调解等5个服务岗位,为中心的高效运行提供坚强的人力保障。发挥专职律师、调解员、鉴定人的“坐班”优势,注重提供析法解惑、协调沟通、维权指引、心理疏导、问题分析等服务,树立为百姓集问法、说事、讲理、维权、教育、调解服务于一体的“问法说事”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三是构建长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各进驻单位和与窗口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窗口服务规范、首问责任、联席会议、窗口接待请示报告、指派分流、安全保卫等11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运行一体化、协同化、精准化、高效化。同时,制定中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12种违规情形及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确保上述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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