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批示肯定台州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16-08-26 18:47
近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批示肯定台州社区矫正工作,台州市司法局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年来,台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推进,取得显著实效。
一、党委政府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效保障。构建社区矫正制度,既涉及机构队伍、制度机制等基本内容,也涉及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台州市司法局争取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规划得到政策保障。台州市委市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司法体制改革和平安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程之一,明确提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的改革发展目标,并同步出台改革措施。台州市司法局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逐步得到市委市政府在政策、机构、经费方面的有力保障,推动试点向全面铺开,并在地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形成良性发展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解决机构、队伍难题。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职能分工不明确、执法职能难履行等实际问题,台州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适合台州实际的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体系。在天台县先行试点,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及执法中队。同时,结合不同区域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工作创新和局部调整,建立了一套独立的社区矫正基层执法机构体系。一是司法所、中队完全分离模式,一个县(市、区)内在相邻的几个乡镇(街道)成立执法中队,一个中队管辖几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二是中心所+中队模式,即在中心司法所增挂执法中队牌子,两者在同地办公但分为两班人员,执法中队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司法所与中队合一模式,即县(市、区)司法所力量较充足,中队与司法所合一,并相对明确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三、全局思维谋划,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充分利用基层社区社会治安网络和力量开展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3048个村级工作站,以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依靠村(居)社会治安工作力量,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动员县级安置帮教协会及乡镇(街道)分会、乡镇(街道)的“阳光驿站”,以及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干部等工作力量和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三是有效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专业社工机构提供社区矫正服务模式。如玉环县成立天宜社工服务社,县政府以购买项目服务的形式签订项目合同,设定项目内容及成效,由专业社工组织发挥其专业特长,完成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矫正、再社会化等一系列工作。
四、注重科技引领,以信息化建设支撑社区矫正工作。台州市建设和运用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加强技术人员配备,完善技术装备设施,提升信息平台研发水平,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实战化和精准化。目前建成了“一中心三平台”,实现“七位一体”的全天候管理运行模式,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承担业务流转、监督管理、在线教育、视频帮教以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等多样功能。目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率达92.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到了良好的监管效果。